吴说获悉,11月3日,根据东莞市相关部门提供的风险线索,塘厦镇经济发展局牵头,联合塘厦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供电服务中心和横塘社区共同开展涉嫌“挖矿”风险线索排查工作。

当天上午,在横塘社区一工业园内,检查人员经过核查,在线索提及的地址中,发现疑似“挖矿”场所,约有200台“矿机”在工作。检查人员随即要求工业园物管人员联系该场所承租方负责人到现场协助调查。经调查,该场所内的计算机是几个合伙人从外地购入闲置“矿机”后在该场地运营,用于虚拟货币(以太币)挖矿和“矿机”转卖,并且没有办理任何的相关手续。

检查人员向该负责人告知,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上述行为未办理节能审查,并且用电耗能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检查人员现场要求场所停机并关停电处理,随后该场所负责人关停所有计算机,供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物管人员共同前往电表房将该电表开关进行关停,后续将由社区负责协调和监督。塘厦镇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未办理节能审查审批手续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该暂停用电的立即停止用电,该移交公安机关的进行移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发函至各社区、智网中心,要求相关人员来日常检查工作中,多加留意“挖矿”行为,如有发现及时向该办举报并查处。

此前东莞市部分镇街在分租式厂房中发现有企业利用电脑及显卡回收业务实施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上述行为未办理节能审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其中清溪在两处场所共查获挖矿机260多台。

10月28日,清溪镇委副书记袁仕望率队检查三小场所消防时,发现三中村一分租厂房内有百余台挖矿机,当即对其进行停电处理,并要求企业负责人晏某配合调查。

清溪镇经济发展局、公安、供电等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晏某在9月份用电约6万度,10月份用电12万多度,此举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用电秩序。据了解,晏某主要业务是回收旧的挖矿机和二手电脑显卡,用于自己挖矿及贩卖矿机。目前在三中村、土桥村共发现挖矿机超过260台。根据东莞市有序用电工作专班工作部署,接下来,清溪镇经济发展局将牵头联合多部门强化巡查和执法工作,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分租式厂房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办理节能审查审批手续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该暂停用电的立即停止用电,该移交公安机关的进行移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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