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924通知的发布,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个人之间otc行为的管控力度,多个交易所平台关闭了c2c的交易通道,由此催生出诸多线下现金交易的行为。各个微信群中也充斥着“现金买u”的消息,甚至在我的法律交流群中也有人发布类似的广告,对此颇为无奈。

早在2020年底,刘扬律师就在多个公开场合发布一个观点,公安机关打击涉币刑事犯罪,首先就要打击otc,一是因为otc涉及法币交易,对金融秩序的影响更大,二是otc的行为模式简单,打起来更容易,三是otc“经常性”的涉及黑钱黑u,入罪更简单。因此再次呼吁大家,不要再做了,真的会被抓的。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虽然一再提示风险,但这个事肯定还有胆大的去干,在此不做过多讨论,今天主要讨论的是线下买卖u的骗局。

924通知所带来的另一个影响,就是涉币刑事控告的难度越来越大,线下交易u被诈骗,被害人去报案,公安机关往往以虚拟数字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为由,不予受理立案。以前的文章,都是指导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如何说服公安机关受理立案,但效果并不理想,基本上每天还是都会接到当事人求助信息,既然如此,我们不妨转变一下思路,把我了解到的线下买卖u诈骗的套路做个汇总,揭秘线下买卖u的骗局,参考反电信诈骗的思路,把“防”挺在前面。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为了方便阅读,我们把买u方称为甲乙丙丁,卖u方称为ABCD。

1.甲在境外聊天软件中发布买u信息,A看到信息后主动和甲联系,双方商量好交易时间和地点,A到场后才发现来的是乙,甲和A说临时有事来不了了,让乙帮忙到场交易,让A给甲转u,甲收到u后,乙给A现金。当A按照甲提供的地址转完u后,甲否认收到u,乙拒绝向A支付现金。

2.甲在境外聊天软件中发布买u信息,A看到信息后主动和甲联系,双方商量好交易时间和地点,A到场之后发现同时有甲乙丙多人,甲称其只是中间人,真正买U的是乙或丙,让A按照乙或丙提供的地址转u,A按照地址转u后,乙丙称没有收到,转丢了,火速离开现场,留下甲和A在现场撕逼。

3.甲和A约定线下交易u,到现场后,A先对甲进行验资,没问题后准备交易时,甲提出怕A的u有问题,要求A下载检测软件(扫码或DAPP),A下载后经过查验,发现软件显示u有问题,甲以A的u有问题为由拒绝交易,事后A发现自己的u被盗,而整个过程中,A无法证明检测软件是甲让其安装的。

4.甲在聊天软件中看到A卖u,价钱比较合适,双方约定交易时间地点线下交易,甲到场后,发现A没有来,A谎称让自己的这个那个亲戚朋友同学发小B来交易,B对甲验资完成后,甲给A发地址过去,一会A将转u截图发给甲,显示已经转账成功,B火速将钱抢过来,而甲并未收到该笔转账。

5.甲和A约定线下交易u,甲到场后,发现A没来,来的是B和C,甲没有多想,随即让B和C去验资,验资完成后,A在聊天软件中找种种借口拒绝将u直接转给甲,而是先转给C,C再转给B,B再转给甲,美其名曰为了安全,在这个过程中,A向甲出示截图或链上记录显示已经转给了B或C,但B或C坚称没有收到,同时将甲的钱抢过来,民警到场后,B或C出示转账记录,证明自己先前已经将对价人民币转给了A,自己也是受害者,拒不向甲返还人民币。

6.甲和A通过境外交易软件认识,双方多次交易,均没有问题,A对甲比较信任,924通知后,甲对A讲线上交易不安全,改为线下交易,双方约定交易时间和地点,到场和A交易的是乙,甲因“一切有可能的原因”无法到场交易。A验资后,按照甲的指示转u,后甲否认收到u,并将双方的聊天记录双向删除,乙带着钱光速逃离现场,即便A报警乙被抓,乙称对所有交易环节均不知情,且A和乙之间没有任何聊天及通话记录。

7.甲和A通过境外交易软件认识,双方约定线下交易u,交易当日,A验资完成后,甲通过交易软件将地址发送给A,A按照地址转u,转完后,甲称没有收到,后A核对聊天记录内容,发现甲之前提供的地址已经被双向撤回,又给A发了一个其他地址过来,后甲拒绝付款。

8.甲和A约定线下交易u,甲非常热情,提前给A订好了酒店,A入住后,连接酒店wifi,后钱包内的u不翼而飞。

9.甲和A约定线下交易u,到场之后,甲发现现场还有BCD多人,甲随即提高警惕,要求先验u,确认没有问题后,A一方提出验资,在验资过程中,BCD将钱款控制,由A将“假u”(非泰达公司发行)随意转给一个地址,ABCD均证实该地址是甲提供,但甲把聊天记录双向删除。ABCD拒不向甲返还钱款。

10.甲和A约定线下交易u,因为金额较大,按照规矩先u后款,A为了保险起见,要求分批交易,甲同意。前几笔交易都没有问题,A随即放松警惕,在进行一笔大额交易时,甲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现金。

11.甲和A多次交易,甲掌握A的银行卡账号。双方约定线下交易,但仍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此时就应当引起警惕),甲利用提前伪造好的视频,假装操作转账过程,并让A看着,A看账户和姓名都是自己的,就没细看,便将u转了过去,后发现自己未收到钱款,相关聊天记录已被甲双向删除。

以上是刘扬律师在接受法律咨询时的真实案例总结,希望大家能够举一反三,避免被骗,大家只需要记得一句话,事出反常必有妖,那些主动加你好友,朋友圈天天晒现金的人,绝大多数都是骗子,这就和干杀猪盘的人游艇高尔夫夜总会打造高端人设是一个道理,同时也郑重警告骗子,现已有线下交易u被判诈骗罪的生效判决,按照北京地区诈骗罪的量刑规则,六万以上属数额巨大,法定刑三年以上;五十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骗人之前,想想自己能否承受漫长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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