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增加第 7 项,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12月初,据海口日报报道,海南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每度)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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